為深入貫徹落實各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維護廣大應征青年的合法權益,增強征兵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保證征兵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現將2025年蘇州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征兵辦公室廉潔征兵監督員及監督舉報電話予以公布,歡迎社會各界對征兵工作進行監督。
廉潔征兵紀律規定
(一)“十個不準”
1.不準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標,或者為指定人員單獨下達征集指標,征集任務要按規定全部分配到位,確需調整的應由上一級征兵辦公室集體研究確定。
2.不準擅自放寬征集條件、降低征集標準,將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隊,或者隨意增加征集條件、抬高征集標準,阻撓合格青年入伍。
3.不準填報虛假信息、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證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結論。
4.不準單獨走訪、約見應征青年和家長,將政治考核表格交給應征青年和家長辦理,或者要求提供規定范圍以外的證明材料。
5.不準以任何名義向應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費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懶政惰政、推諉拖延,甚至借故刁難,給應征青年及家長正常辦理征兵手續設置人為障礙。
6.不準未經征兵辦公室集體研究私自定兵,搞個人、少數人說了算。
7.不準利用征接兵之機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土特產,接受應征青年及家長或請委托人安排的宴請、旅游、娛樂活動,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訊工具等。
8.不準違規插手基層征兵工作,為應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說情,或者利用職權在任務分配、報名應征、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審批定兵、調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員施加影響。
9.不準在公開公示的內容、方式、時間上打折扣搞變通,變相規避監督,或者不落實廉潔征兵“零報告”和監督員制度,不按規定受理群眾信訪舉報、查糾違紀問題。
10.不準換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規定程序、時限辦理退兵。
(二)“六個嚴禁”
1.嚴禁違規插手干預基層征兵工作,或利用職權影響向征接兵人員施加壓力。
2.嚴禁征兵工作人員參與涉及其子女和近親屬的征兵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和審批定兵等工作。
3.嚴禁接兵人員回原籍、入伍所在地或配偶原籍所在地縣(市、區)接兵。
4.嚴禁以任何名義向應征對象收取任何費用。
5.嚴禁借征接兵之機收受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或支付憑證、土特產等財物。
6.嚴禁接受應征對象或請托人安排的宴請、旅游、娛樂等活動。